关于举办第七届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的通知

本文发布于:2015-10-09 来源:江苏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各市教育局、文明办、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科协、团委、妇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各层次各类型职业教育模式,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行业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努力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弘扬“创业、创新、创优,争先、率先、领先”新时期的江苏精神,激发和提高职业学校学生科技创新激情和能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素质的科技人才后备队伍,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七届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能力的培养,服务和推动创新型省份建设。

二、组织领导

本次大赛由省教育厅、省文明办、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省科协、团省委、省妇联、省中华职业教育社等八部门共同主办,成立大赛组织委员会(名单见附件1),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评审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大赛秘书处设在江苏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三、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分为:中职学生组、五年制高职学生组和教师组三个组别。其中,中职学生组参赛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及五年制高职一至三年级学生;五年制高职学生组参赛对象为五年制高职四至五年级学生。

四、参赛项目

(一)学生创新项目

1.创造发明。学生在科技实践活动和研究性学习过程中的发明创造作品。学生创造发明须以实物形式参赛,大赛不接受涉及食品、药品、微生物和所有的人体或动物离体组织研究的项目。

2.科学调查报告。学生在参加科技实践活动和研究性学习过程中所撰写的科学调查报告。报告须针对某一选题或自然科学现象,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案。科学调查报告还应提供调查日志或完整的科研记录数据。不能把参赛作品的研制过程作为调查报告的选题。

(二)教师论文

科技创新教学、科技创新研究性论文。

五、奖项设置

(一)学生项目奖

1.创新作品。由省评审委员会从各市申报项目中初选部分优秀作品参加展评会,按照中职组、高职组分别评选一、二、三等奖,获奖比率为每个组别各市申报项目总数的10%、20%、30%。其余为省级入围奖。对特别优秀的项目可颁发特等奖。

2.科学调查报告。按照中职组、高职组分别评选出一等奖5篇、二等奖8篇、三等奖13篇。

(二)教师论文。获奖比率为各市申报项目总数的10%、20%、30%,即一等奖13篇、二等奖26篇、三等奖39篇,其余为省级入围奖。

(三)伯乐奖。获得学生创新项目一等奖的指导老师。

(四)优秀组织单位奖。名额为10个。表彰在大赛组织和申报项目数量及质量上均突出的市、县(市、区)牵头单位及学校、校外教育机构等单位。

(五)先进个人奖。名额为10名。表彰对本次创新大赛组织做出突出贡献市、县(市、区)等基层组织单位的先进个人以及学校创新工作牵头人。

(六)最佳专利申报学校奖。在2014年9月—2015年10月期间,获得5个以上授权专利的学校。申报时需提供国家专利证书复印件及相关材料。

(七)省科技创新校长奖。名额为5名。依据学校创新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大赛组织规模,送审项目质量等综合评定。

以上获奖证书均以“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组委会”名义颁发。

六、材料上报

市级参赛项目由各市教育局统一在江苏职业教育创新大赛组委会QQ群申报。请各市于2015年10月30日前将参赛项目纸质材料寄到大赛秘书处,同时由各市统一将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到大赛QQ群。有关《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申报表格》可在江苏省青少年科技教育网和QQ群下载。

七、其他事项

大赛相关经费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展评会单位共同筹集。展评会期间由承办学校统一安排食宿,各市参赛费用自理。

秘书处地址及联系方式:

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东楼412室,邮编210019。

联系方式:025-68155810 ,黄海鸥;025-68155822 ,何钰华。

QQ群:江苏职职业教育创新大赛组委会QQ群(173321714)、省职教创新大赛教师群(303084326)

网站:http://www.js5461.org/(省青少年科技教育网)、http:// www.jsve.edu.cn/(江苏省职教网)

附件:

1.第七届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组委会名单

2.各市参赛项目名额分配表

附件下载

 

省教育厅         省文明办       省科技厅 

省知识产权局     省科协         团省委 

省妇联                省中华职教社

                    2015年8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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