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六届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的通知

本文发布于:2013-10-14 来源:

各市教育局、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文明办、科协、团市委、妇联:

为进一步激发青少年的科技创新激情,弘扬“创业、创新、创优,争先、率先、领先”新时期的江苏精神,提高全省职业学校学生的科技创新能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素质的科技人才后备队伍,经研究,定于2013年10月举办第六届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能力的培养,服务和推动创新型省份建设。
二、组织领导
本次大赛由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省文明办、省科协、团省委、省妇联等七部门共同主办,成立大赛组织委员会(名单见附件1)。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评审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大赛秘书处设在江苏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秘书处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412室,邮编210041
联系电话:025-68155810
联系人:黄海鸥、何钰华
E-mail:jscxds@163.com
三、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分为:中职学生组、五年制高职学生组和教师组三个组别。其中中职学生组参赛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及五年制高职一至三年级学生;五年制高职学生组参赛对象为五年制高职四至五年级学生。
四、参赛项目范围
学生组:学生在科技实践活动和研究性学习过程中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以实物、产品形式呈现)、参加科技实践活动和研究性学习的论文或科学调查报告(针对某一选题或自然科学现象,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案,科学调查报告还应提供调查日志或完整的科研记录数据)。
教师组:教师科技教育教学类和科技教育活动类研究性论文。
1.参赛项目必须是从2011年9月1日至2013年9月1日两年时间内完成的。
2.连续多年的研究项目,如曾参加过以往的创新大赛,再次以同一选题申报参赛时,本次参赛的研究工作需持续一年以上,申报材料必须反映最新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
3.不接受涉及食品、药品、微生物和所有的人体或动物离体组织研究的项目。
4.各市参赛项目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
五、奖项设置
1.参赛选手奖。按中职组、高职组、教师组分别评审。每个组别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比率分别为每组申报项目总数5%、10%、15%。对特别优秀的学生项目可颁发特等奖。
2.最佳伯乐奖。获得一等奖项目的指导老师。
3.优秀组织单位奖。名额为10个。表彰对本次创新大赛做出突出贡献以及在大赛组织和送审项目数量和质量上均突出的市、县(区)牵头单位、学校、校外教育机构等单位。
4.先进个人奖。名额为10名。表彰对本次创新大赛组织做出突出贡献市、县(区)等基础组织单位的先进个人以及学校创新教育工作牵头人。
5.最佳专利申报学校奖。以2012-2013年度获得授权专利数量为主要考核指标进行评选。
6.省科技创新校长奖。名额为5名。依据学校创新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大赛组织规模,送审项目质量等综合评定。
以上获奖证书均以“江苏省职业学校创新大赛组委会”名义颁发。
六、申报材料的组织和上报
本届大赛采取在线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邮寄两种方式进行申报。申报网络为江苏省青少年科技教育网(网址为http://www.js5461.org/),有关申报要求见《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申报材料的组织和网上申报系统说明》。各类项目申报表格均可在网上下载。12月15日-25日网上申报,25日申报系统关闭。12月25日前各市应将参赛项目纸质材料寄到大赛办公室。
七、其他事项
大赛相关经费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展评会单位共同筹集。展评会期间由承办学校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附件:
1.第六届江苏省职业学校创新大赛组委会名单
2.各市参赛项目名额分配表
 
 
 
省教育厅      省科技厅       识产权局 
 省文明办       省科协        团省委
省妇联 
                       2013年9月13日
 
  
报送:国家教育部职成教司、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央文明办三局、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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