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中小学、职业学校学生发明作品参加第七届国际发明展览会的通知

本文发布于:2012-06-26 来源:

苏青科发(2012)12号


各市科协、教育局、发明协会:
       由中国发明协会、发明者协会国际联合会(IFIA)等主办,由科学技术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科协、江苏省人民政府等为支持单位的第七届国际发明展览会将于2012年11月9日至12日在昆山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为推动我青少年创新教育和发明活动的开展,经省科协、省教育厅同意,省青少年创新大赛、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联合组团参加本届发明展览会。现将报名参展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展对象和要求:
    (一)获2011年省青少年创新大赛、职业教育创新大赛一、二等奖作品;2010年省青少年创新大赛、职业教育创新大赛一、二等奖作品;其他未参加上述大赛评奖的新作品。所有作品需经省评审委员会审核后方可参展。上述作品需先报,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
    (二)所有参展作品要进行认真制作加工,保证运行或演示正常;
    (三)参展作品第一作者(学生)应参加展览会并进行现场解说。
    二、申报时间:参展项目情况表(含电子版)、项目汇总表和评奖详细资料纸质件于8月10日前寄(送)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三、申报办法:
    (一)由各市大赛组织单位组织汇总,统一由各省辖市发明协会申报;
    (二)申报参展的作品需填写第七届国际发明展览会相关要求、“项目情况表”、“青少年参展项目情况表” 可在中国发明网(http://www.cainet.org.cn)、江苏省知识产权网(http://www.jsip.gov.cn/)下载。打印纸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寄(送)省青少年科技中心,同时将申报表电子文档发到Jscxds@163.com 邮箱。
    四、展览分配和费用
    (一)展板展示。每块展板要求宽0.9米、高1.2米。
    (二)展品展示。展品可以是实物(外型长度不超过1.5米,高度不超过1米,特装除外)、样品、模型,同时可以配以图片及声像资料,以直观、形象地反映参展项目的技术特征和应用前景。
    (三)展厅内设置展位为3M×3M标准展位,每个展位的参展项目不超过5项,分配给各省辖市的展位数为标准展位。

中小学、职业学校展位分配表(共55个展位)

南京

中小学

2个

无锡

中小学

2个

职校

2个

职校

2个

徐州

中小学

1个

常州

中小学

2个

职校

2个

职校

2个

南通

中小学

3个

连云港

中小学

2个

职校

2个

职校

2个

淮安

中小学

2个

盐城

中小学

2个

职校

4个

职校

2个

扬州

中小学

2个

镇江

中小学

1个

职校

2个

职校

2个

泰州

中小学

2个

宿迁

中小学

1个

职校

2个

职校

2个

苏州

中小学

2个

昆山

中小学

1个

职校

2个

职校

2个

    (四)本次展览会所有参展项目免收展位费,其余费用由各参展单位自行解决。
    六、为避免知识产权被侵占,参展作品在参展前应做好专利申请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对有推广价值的作品,有关学校可提前策划做好产品推广宣传工作。
    联系人:黄海鸥,联系电话:025-68155810,通讯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邮编:210019。
    附件1:省辖市联络员回执
    附件2:关于做好第七届国际发明展览会组展及参展工作的通知

    附件下载


江苏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二O一二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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