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计划中期评估工作的函

苏青科函〔2022〕23号
本文发布于:2022-09-07 来源:
各设区市科协科普部、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机构:

按照2022年“江苏省中学生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计划”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对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计划(简称:省后备人才)过程管理,现将中期评估工作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评估验收对象

2022年省后备人才导师及其培养团队、学员

二、评估验收内容

(一)中期汇报

各设区市邀请导师及助教团队、组织学员开展中期汇报。学生用PPT介绍参加培养以来的学习与科研情况、疑问和下一步研究目标,并接受导师提问。导师重点考察学生研究进展,解答学员疑问,明确下半年培养重点。各市级管理办公室9月30日前将中期评估文字总结、汇报PPT、线上汇报照片或截图发送到邮箱:kexuetese@163.com。

(二)线上评估问卷

导师和学员需于9月30日前分别登录省后备人才网站进入“评估问卷”进行填写。导师对学员日常表现、考勤情况、培养效果等内容进行评价。学员对导师及培养团队的培养方式、开展活动情况、培养效果等内容进行评价。

(三)成长日志

导师和学员分别登录省后备人才网站,学员按照培养情况,按时填写《成长日志》,每个学员在9月30日前需完成5篇成长日志的填写。导师根据学生填写的《成长日志》,及时登录平台审核,做好指导工作。

三、评估原则

(一)客观公正。真实记录导师及其培养团队、学员问卷填写、中期答辩等评估过程,做到客观公正评价。

(二)指导性。将中期评估和培养、管理工作结合,认真分析评估结果,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培养工作积极开展。

(三)发展性。中期评估需着眼于学生成长发展、着眼于导师个性化培养工作完善。

四、退出机制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江苏省中学生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计划工作的函》(苏青科函〔2021〕21号)有关要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导师团队有权要求学员退出:

(一)有3次及以上不能按照导师团队要求按时到高校或线上参加培养、不能及时完成导师布置的学习任务;

(二)超过两个月时间不与导师团队进行任何形式的联系;

(三)导师团队认为学员不适合继续培养的其他情况。

如导师团队一个月不开展任何培养活动,则由市级管理办公室督促导师开展培养活动。如培养团队连续两个月不开展培养活动,市级管理办公室应联系高校更换导师培养团队,或请导师推荐其他专家担任导师。

五、其他事项

一是各市级管理办公室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以线上或线下形式组织中期汇报;二是组织学员、导师分别填写线上评估问卷;三是各市级管理办公室在9月30日前提交本市中期评估工作总结;四是各市级管理办公室需提交盖公章的退出学员名单、学员中期退出原因及导师更换名单(如有),(学员退出数量将影响明年市级名额分配)。

省级管理办公室拟于9-10月分批开展省后备人才工作调研,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省级管理办公室:025-86670716

平台技术:骆老师13810849047

省后备导师QQ群:798112045

 

 

江苏省后备人才培养计划管理办公室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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