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青少年机器人竞赛总则》(以下简称《总则》)适用于江苏省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参赛者申报和竞赛工作。江苏省及各设区市本年度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应遵循《总则》开展组织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江苏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参赛选手及其指导老师在正式提交报名表且成功报名本届机器人竞赛后,即表明其已经明确地知道《总则》的含义并自愿遵守《总则》的所有规定。
一、参赛队伍
每支参赛队伍由1至多名参赛选手和1-2名指导老师组成(参赛选手具体人数参见具体项目各组别规则)。
参赛选手:截止到竞赛举办当年6月底前的省内在校中小学生(包括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国际学校)。
指导老师:截止到竞赛举办当年6月底前的省内中小学校在职老师。
二、竞赛时间和赛场地点
时间:竞赛举办当年5-7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待定
三、参赛要求
(一)申报要求
1.参赛名额:市级机器人竞赛应参照省赛的竞赛规则进行。省赛组委会将根据各设区市组织的竞赛规模,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参赛名额。各设区市根据分配名额,择优向竞赛主办方推荐各赛项参赛队。
2.参赛资格:参加竞赛的参赛选手和指导老师必须在网上进行注册、申报,经省赛组委会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竞赛。
3.参赛选手年龄限制:小学组参赛选手需为截止到竞赛举办当年6月底前的小学在校学生;初中组参赛选手需为截止到竞赛举办当年6月底前的初中在校学生;高中(职教)组参赛选手需为截止到竞赛举办当年6月底前的省内在校学生的高中(中职)在校学生。
4.报名限制:每名参赛选手只能申报参加一个竞赛项目一个组别的比赛,严禁重复、虚假报名。各组别参赛选手不得跨组申报。
(二)竞赛要求
1.每个参赛学校的参赛队伍必须由1-2名教师担任带队老师,方可参加竞赛。
2.每支参赛队均需自带比赛所用器材及电源线,检录后比赛器材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3.请各位参赛选手自备器材箱,比赛前统一存放至封存室(规则中规定需要赛前封存的项目),比赛全程所有器材自行妥善保管,如影响比赛自行负责。
4.参赛机器人上贴有检录后裁判员发放的检录标志,队员参赛证上应同步贴有该队的检录标志,标志的位置和大小不得超过该项竞赛规定,以裁判现场要求为准。
5.赛前调试时间和方式根据主办方要求进行调整,调试阶段领队及指导老师不得进入竞赛场馆。
6.比赛每个回合前,参赛选手可以口头提出是否需要对机器人做调整,否则视为放弃调整要求;然后必须将机器人放在指定起点并举手示意,表示已做好比赛准备并认可比赛场地及道具(每支参赛队一名参赛选手举手示意即表示做好比赛准备),否则成绩无效。在比赛进行时仅裁判员可根据比赛情况暂停比赛(VEX复赛除外)。
7.比赛时,各参赛队禁止携带具有通讯功能的便携式电子设备(个别项目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具体项目规则要求),并禁止使用不正当手段去干扰场上的比赛。裁判不以任何参赛队提供的视频或图像资料作为参考进行判罚。
8.比赛时,每队应派指定人数的参赛选手上场比赛,其他选手不得进入竞赛场地。
9.比赛过程中只允许参赛选手、裁判员和有关工作人员进入比赛场地,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凡擅自进入者,给予警告,并将违纪处分记入该参赛队的违纪档案,直接影响该队的总成绩。
10.竞赛纪律要求,参赛队违反以下纪律,将根据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取消继续参赛的资格:
(1)参赛选手没有佩带参赛证;
(2)参赛选手不服从裁判;
(3)参赛选手干扰比赛;
(4)参赛选手未参加检录;
(5)参赛选手未经裁判允许,私下与场外指导老师或其他人员联系;
(6)参赛选手在竞赛结束后拒绝签字或刷卡。
四、省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仲裁委员会
省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仲裁委员会由省赛组委会聘请相关机器人技术专家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组成。
五、省青少年机器人竞赛裁判委员会及裁判员
江苏省机器人裁判委员会由省赛组委会聘请国家一级裁判和机器人技术专家、优秀教育工作者组成。
六、奖项设置
1.竞赛等级奖。依照竞赛规则对所有参赛队进行评定,确定一、二、三等奖。
2.学校团体奖。综合考量学校参赛队伍数量、获奖成绩、省赛裁判员培养、竞赛组织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评定学校团体奖。
3.优秀裁判员奖。为参与本届竞赛裁判工作并表现突出的裁判员颁发优秀裁判员奖。
4.优秀组织单位奖。根据各设区市机器人竞赛活动的开展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单位奖。
七、机器人竞赛基本规则和注意事项
1.竞赛规则在江苏省青少年科学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sstem.org/下载;若赛前规则有更新,会同步在网站公布规则文件。
2. 机器人竞赛举办当年的赛项设置、组别、人数要求等另行公布。
3.每个赛项各组别不得少于6支参赛队,否则将取消该赛项该组别的竞赛。
4.竞赛期间,由技术人员及有关专家组成竞赛机器人器材审核小组,对参赛器材进行核查。如器材不符合参赛要求,不予参赛。
5.竞赛时以省赛组委会所提供的比赛环境为准。参赛选手在设计机器人时应当充分考虑到实际场地误差带来容错性的问题。(包括道具松紧度、光线变化,场地尺寸、空气流动等)
6. 每个项目每支参赛队的比赛顺序由各设区市领队在领队会上抽签确定。要求各设区市领队及各队指导老师务必按时参加领队会议。
7.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其所获奖项。
8.省青少年机器人竞赛期间,各赛项竞赛成绩在江苏省青少年科技中心微信公众号“机器人竞赛”专栏实时公布。
竞赛结束后,获奖文件将在江苏省青少年科学教育服务平台公布(http://www.jsstem.org/)。
9.关于场地或机器人的异议:
(1)参赛选手如对竞赛场地或其同场竞赛的对手的机器人是否符合竞赛规则要求持有异议,可以在有效时间(宣布比赛开始前)内向现场裁判员提出。
(2)场地或场地道具问题,将有裁判员直接或授权参赛选手调整至符合规则后开始比赛,如赛前选手并未提出,则默认场地或道具无异议。
(3)对于机器人问题,现场裁判员认为确有不符的,将要求该选手在规定时间内调整修改,超过规定时间不能完成修改的,视为延误参赛时间按弃权处理。
(3)修改后的机器人仍不符合规则要求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4)经现场裁判员检测符合规则要求的,即可告知提出异议的选手并可宣布开始比赛。
(5)现场裁判员只是告知检查确认的结果,不需要进行详尽解释。如提出该次异议的选手仍不认同现场裁判员的审核,而拒绝参加该场比赛,将视为自动弃权。
10.关于竞赛过程的异议:
竞赛过程中,现场裁判员不接受任何口头上的异议争执。现场裁判员可以做出适当的、简要的、安抚性的说明,但这只是该裁判员良好职业素养的体现,并不能作为提出异议的选手以及其他任何人追加异议或不满的依据。
(1)无异议:现场比赛成绩由现场裁判员和参赛选手在该场比赛结束后签字确认。现场比赛结束后的签字是对现场裁判员所宣布的结果的确认,每个参赛选手都有义务予以签字确认。
(2)异议提出及处理流程:
j参赛选手必须先签名确认之后再简单注明“有异议”。
k签字后由项目裁判长出面协调,如调解无结果则在退出比赛场地后,由总裁判长组织裁判会议,由裁判委员会给出结果。
l如对裁判委员会的结果仍有异议,必须由该市领队及一名参赛选手代表在20分钟内把申诉表提交给总裁判长为有效申诉,由总裁判长将申述表交予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只接受以书面形式并以单位、实名提出的申诉材料。只有仲裁委员会有权查阅原始资料并给予答复,仲裁委员会对书面提出异议的裁决为最终结果。
特别说明:参赛选手无故延误2分钟不签字确认,将视为默认该场比赛结果,并将视为无任何异议,裁判委员会也不再接受此后的异议申诉。
(3)在竞赛活动进行中任何参赛选手或指导老师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任何干扰竞赛正常秩序的不当语言或行为,主办方将直接取消相关参赛选手参加本次竞赛的资格和成绩。言行严重失当并影响竞赛活动的,主办方将以书面形式通报所属市级教育部门和相关单位。
11.各设区市参加竞赛的代表队成员参赛期间的相关费用一律自理。
12.本届大赛各项目赛制和规则最终解释权归省赛组委会所有,规则中未尽事宜由省赛组委会全权处理。